第九十八章 替他们活着-《重生激荡人生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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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“其实,人生没有那么无趣……”

    方浩开导着卢倩倩,

    “这个世界上有很多美的东西等着我们来发现,也有很多快乐的事情,等着我们来感受。比如说,你背包里的零食,能够给我们带来味蕾上的快乐。我们今天要去的青草湖龙女庙,也能给我们带来视觉上的享受,生活中有趣的东西很多,面对生活,我们没必要如此消极。”

    卢倩倩笑了一下:“我知道这个世界上有很多美好的东西,可我总是觉得,和我的距离太遥远了,很难接触到那些美好。”

    说着又举起了例子:

    “你要知道,那一次在仙鹤山遇见你,我才第一次在山顶看到夕阳,还有龙城的夜色。这一次,如果不是你有车,我也没机会去青草湖龙女庙。哪怕是我背包里面的零食,以我现在的工资,也没那么容易获得。包括上一次我们一起吃饭,看电影,我确实能够感受到快乐,可是这样的快乐,一个月我感受不了几次。如果不是打着跟你相亲的幌子,甚至我连单独出来的机会都不会有。”

    方浩想了一下她的工资,一个月还不到1000块钱,确实很多事情都做不了。

    远远的谈不上经济独立。

    不能经济独立,就谈不上人格独立,只能和父母住在一起,也只能接受父母的管束,没有反抗的资格。

    ——唯一能做的反抗,也就只有沉默。

    再或者是她之前“逼死”两个字里面的内容。

    皱眉道:“你这份工作工资确实有点低,换份工作可能会好一点。”

    “可是这已经是我能够找到的最好的最体面的工作了,”卢倩倩道,“我只是高中毕业,别的什么技能都没有。”

    现在是2010年,两个多月前,市相关部门发布文件,调高了市区的最低工资标准,要求不能低于725一个月。

    这个指的是每天8小时周末双休的前提下的最低工资。

    之所以要下发这样的文件,是因为很多用工单位并不能达到这样的标准。

    这种强行制定最低工资标准的政策推行的时候,还受到了一些经济学家的抨击,觉得这样对企业家不友好,逼着资本往外跑。

    要是严格的按照劳动法来讲,这个最低工资标准也还能够接受,但问题是,大多数地方都没有按照劳动法来算工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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