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十录:杀头罪-《笛上春行录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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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那是一个黑漆髹金的托架,其上端正地放着一只色泽颇旧的蹴鞠,凝着那似曾相似的小玩意,她一时有些恍惚,但是思索来去,脑中却还是空蒙一片,了无痕迹。

    她眯着右眼发了须臾怔,将视线落回自己身前,沉吟着仔细将象齿瓠跟玉无暇都取了出来,一并置于皙白的掌心之上。

    一时,瓠芦的小巧剔透跟玉石的拙朴圆润交映着绫窗斜照的一缕光线,依稀透出空蒙琤琮之色,颇有几分鲍明远“白日照前窗,玲珑绮罗中”的意味。

    她盯着掌上之物,心中的犹疑跟困惑并未减轻——

    仅凭着这个连她自己都记不清的象齿瓠,以及与普宁郡主所谓形貌上的几分相似,荣王妃就断言她便是失踪多年的嘉云县主,这未免还是草率了点!

    毕竟当年高宗时,便有东都乾明寺的一位尼姑假冒被金人俘虏又逃回的柔福帝姬,最后被显仁皇后识破从而杖毙的故事。

    县主虽比不得公主显贵,但是,于她一个平民百姓,倘若一旦认下,一条性命便也就悬在刀案之上了!

    若她压根不是嘉云县主呢?

    来日,正主万一回归,她犯下的便是冒认皇亲的杀头大罪!

    更何况,作为荣王府的嘉云县主,只要她承认了这个显赫的身份,自此,她将与从前的自己彻底断裂,再无瓜葛。

    她不能再做虚门宗的弟子,不能再在江湖行侠,更会失去自由的人生,甚至,连皋亭山上对那人许下的诺都无法再实现------

    这会是她想要的人生吗?

    如若此生会困囿于这个显贵的身份里,那她情愿自己依旧还只是那个孤苦伶仃的野孩子。

    只是,既然荣王府将她从平章府给抢救出来,此等大恩自然得涌泉相报!

    不过,如今平章大人权势熏天,连官家都要礼让三分,焉能就此放过于她?

    想来,能将她从平章府带出来必然也是费了一番周折的!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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