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(2/3)页 可就像华美的文章是用一个个简单的字符构成,这场波澜壮阔的角逐也是用一个个农民来决定胜负的。 只可惜人们最终只记住写出美丽诗篇的文豪,却不约而同的将造字的仓颉忘在了脑后。 “哈哈,终于可以离开这个原始落后的乡下了!”伽利略一脸兴奋的说道:“猎魔人,要来场赛马吗?看看谁先到达终点。” 他一扭头,却发现冬正骑着马向相反的地方而去。 “喂,你要干什么?” “去看看故事的结尾。”冬平静的回答。 …… 抛开灵体类与构体类魔物不谈,大部分人认为魔物与一般的野兽没什么区别,只不过是更大更有力。但这是一个非常错误的想法,魔物之所以被称为人类文明最大的敌人,是因为它们天生就能使用魔力,这让它们不仅拥有了强大的攻击力,更拥有无与伦比的防御力,遭受任何伤害都可以在魔力的作用下瞬间恢复,除非用铅制品才能阻隔魔力造成实质性的伤害。 但铅的质地太脆,并不是制作武器的理想材料。目前为止,只有猎魔人掌握了铅制武器的制作方法,但她们并不愿公开,这无疑是一种非常自私的行为。——选自《猎魔人是否还有必要存在》第一章第三小节。 “该死,只是涂抹铅粉果然不行吗?”年轻佰长吐了一口带血的吐沫,他刚才被穷奇的翅膀扫了一下,胸甲凹了一块,肋骨也断了几根,每一次呼吸都好像有一把刀子在肺里搅动一般,疼的要命。 穷奇的强大远超他的想象,光是“刀枪不入”这点就算是判了他们的死刑。虽然口口声声说着来送死,但到底是血性男儿,也有着斩杀魔物成为英雄的幻想,可如今看来,这不过是自以为是的白日梦罢了。 “呜哇!” 一个李唐士兵被穷奇抓到上天空又抛了下来,在一声惨叫后摔成了一滩肉泥。他不是第一个,也不会是最后一个,年轻佰长率领的百人小队如今已经折损过半,残余的也人人带伤,坚固的盔甲在魔兽面前如同纸糊的一样,轻而易举就被灌注着魔力的爪子撕成两半 士气……已经没有了。 即使他们是世界上最强大帝国的士兵,在伤亡过半的情况下也完全没了斗志。 年轻佰长苦笑一声,穷奇正向它冲来,战友们正大声的示警,可他却没有一丝力气来挪动沉重的身体。 到此为止了吗? 真想再吃一次娘亲烙的葱油饼啊。 虽然总把脑袋掉了碗大个疤挂在嘴边,但死掉临头,年轻佰长才发现自己还是怕死的。 是呀,谁能不怕死呢? 那些被自己亲手杀死和下令杀死的人,大概也是一样的害怕吧。 他本以为战争会让他变为英雄,可没想到战争却将他变为了屠夫。 明明自己是个坏蛋,可死到临头却依旧渴望着拯救。 第(2/3)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