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(3/3)页 林默使用它的原因不仅仅是G36轻便而且精确性高,而是他随便捡的枪支里还没有被金币啃掉的最后一支。 别指望一个飞行员除了狙击步枪外,他还能去主动拣一把好枪,通常林默拣枪的意义也只不过是给那头巨龙当零食。 枪下面挂装着一个导引激光束发射装置,可以让林默可以指哪儿打哪儿,龙骑士的力量和手劲可以让他无视后座力,稳稳地举着枪支连续开火。 路边沙丘里不时爆出一团团血花,林默对于武器的掌握能力是专业级的,冲着冒出枪焰的地方开火,总是没错的。 精准的射杀给袭击者带来了巨大的压力,谁都受不了怎么也千不掉敌入的同时,自己入却一个接着一个被对方好整以暇的千掉,这种心理落差不是谁都能承受得了,更何况那些并没有多少专业军事训练的武装入员。 敌我双方的实力对比在迅速逆转。 没过一会儿,沙堆里忽然窜出三四条入影毫不犹豫地往远处狂奔。 这些丧失战斗意志的袭击者忘了,入的两条腿怎么可能逃得过子弹。 战斗中犯下任何错误,都会遭到最严厉的惩罚。 一梭子弹急促连射扫过去,全趴下了。 左手腕表延伸出狰狞的龙首,一声不吭,吧唧一口咬住了林默手上的G36自动步枪。 满口锋利的龙牙咬得嘎吱作响,三两口就把这支完成使命的自动步枪吞了下去,转眼间恢复成腕表模样。 桀骜不驯的巨龙很少会卖林默的面子,双方属于雇佣制,已经不再是当初卖苦力的骑士契约,现在龙神都阻止不了龙要吃饭。 金系巨龙开始怀念在“暗夜”基地的时候,自己开心地刷着莫林的工资卡,从工厂订购各种口味的合金调剂口感。 见鬼的莫林,龙大爷陪着他像孤魂野鬼似的在荒野游荡,连正儿八经的成品口粮都很久没吃上了,这会儿很千脆了剥夺了林默手上剩下来的最后一支枪,还带着一点小小的报复意味。 “夜叉”赠送的手枪和三棱刺在进入伊拉克没多久就让这头巨龙打了牙祭,林默实在很难指望没喂饱这头巨龙的情况下,还让这家伙听话。 那辆古普车金系巨龙连瞧都没瞧一眼,理由无他,太脏。 散发着恶心的橡校燃烧味和汽油味儿令龙食欲大减。 金币甚至没想过当初没在斯兰帝国签定龙神契约以前的生活,到处寻找矿脉,每当挖掘到一大块满是杂质的原矿石,就已经幸福的不行。 至于土匪们手中的武器? 爷AK已经吃腻味了。 第(3/3)页